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行为

2021-12-13  来自: 河南春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497

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行为

1、垃圾随意丢弃;

2、遛狗不做牵引,犬只随地便溺不处理等;

3、私搭电线充电,乱停乱放;

4、高空抛物,易伤人,影响环境卫生质量;

5、机动车在小区乱停乱放,占用公共通;

6、噪音扰民;

7、小区内流动摊贩;

8、公共区域内乱画张贴,涂改等。

六、物业管理不等于社会管理

业主自己的事:

家里的门窗、把手,家电,水龙头等设备,都属于业主自用设施设备,维修更换,都由业主或使用人自己负责,这些事也可以委托物业公司,但不属于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范围,而属于有偿服务范围。

职能部门的事:

违法搭建: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违法建筑的认定,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。

油烟污染:环境部门负责监督检查。

治安消防养犬:公安机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。

关键词: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行为           

河南春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,承揽企事业单位、酒店、物业管理公司、等单位的整体保洁服务。

CopyRight © 版权所有: 河南春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XML


扫一扫访问移动端